成都市老年大学招生报名暂行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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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老年大学
招生报名暂行管理办法
为进一步规范招生报名工作,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维护学员公平接受老年教育的权利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
报名规定
1、招生对象:凡居住本市,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学习,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中老年人(80周岁以下)均可报名。
2、为兼顾好学习与生活,建议学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选择报班数量。
3、学员原则上一律通过“乐龄e学APP”进行报名,按招生简章及报名平台信息慎重选择班级,进行报名交费。
4、新学员网上报名成功后,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,如实填写报名责任确认书,在报名大厅等指定地点办理学员卡(只有校本部学员需要办理学员卡,收取工本费10元,一经办理均不退还)。
二
退费规定
1、学员报名交费后,除下列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退费。
(1)学员患严重疾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身故的;
(2)学员直系亲属患病需人照顾或本人移居外地的;
(3)未达开班人数、撤班、并班,无法按招生计划开班的;
(4)被学校劝退的。
2、退费程序
(1)符合特殊情况退费规定的学员,须由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学员卡或身份证原件、相关证明资料,到学校各校区、分校填写特殊退费申请表,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办理。具体办理时间以学校当期开学前的公告为准,开学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学员退费申请。
(2)学校集中审批退费人员名单,注销相应班级的报名信息。
(3)学员退费原则上采用微信原渠道退费(不含学员卡工本费),特殊情况可以通过学员本人银行卡退费(不退现金),具体到账时间以微信(银行)通知为准,学校不再另行通知。
三
转班规定
报名须慎重,学员交费注册后,凡以课程误报、不适应进度、时间冲突或家庭原因等为由要求转班的,一律不受理。禁止学员自行调换班级、冒名替代上课或串班听课。
四
插班规定
中途插班的学员,应在插班前咨询班级所在系、团、校区、分校办公室,认真考虑自己是否能适应教学进度。报名交费后不得以误报课程或不适应教学进度等原因要求转班、退费,报名一经办理,不退不换。
五
撤班、并班规定
班级报名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的,或授课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上课的,学校有权采取撤班、并班等措施组织教学。若并班,学校将统一调整学员到并班后的班级上课,若学员不同意并班入学,学校予以办理退费。
六
劝退
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员,患有精神病、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参加学习的疾病的学员,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又不听规劝和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学员,学校有权劝其退学。
七
结业
学员完成课程学制学习后,自动结业。
八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原有的学籍管理办法即日起废止。
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老年大学所有。
—END—